下载专区

[type:name]

行政办公当前位置: 首页 >> 下载专区 >> 行政办公 >> 正文

【转发财务处】关于报销票据规范化粘贴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会计档案管理水平,提高财务服务质量,方便广大教职工查询会计凭证,财务处将实施会计凭证影像化,对所有报销的原始单据进行扫描保存电子档案。为开展此项工作,对原始单据粘贴提出了新要求,具体方法如下:

一、票据按类粘贴。在节约合理的情况下,同类事项尽量粘贴在一张粘贴单上。差旅费票据,需按照出差人员姓名和出差时间顺序分类粘贴。

二、所有小于A4纸大小的原始票据统一采用单层平铺式,按照从上到下、从左至右的顺序依次粘贴在票据粘贴单(附件1)划定的粘贴范围内,票据之间不可相互覆盖遮挡。

也可使用A4复印纸作为粘贴单,但务必在左侧留出3厘米的装订区域。

三、等于或者大于A4纸大小的原始凭证(如A4纸打印的电子发票、合同、审批表、通知等)无需粘贴,使用夹子或曲别针夹好即可。

四、使用胶水粘贴,注意粘牢票据的四个边及中心点,确保纸面平整无折叠。为避免扫描时卡纸或粘贴不牢,请勿使用固体胶、双面胶、订书钉等。

五、票据粘贴完毕后,请在右下角空白处标注经手人、证明人,A4纸大小的电子票据请在右半部空白处标注,且填写规范,不得涂改票据原有内容。

六、针对改版票据粘贴方式,财务处已录制了操作视频并发布于财务处网站,请各位老师参照视频进行粘贴。

41凭证影像化工作试行,对粘贴不合格的票据,财务人员会在行政楼201室提供现场指导。51,将不再接收粘贴不合格的票据。如有疑问,请致电:2383152

附件:1.票据粘

2.票据粘贴

           3.票据粘贴视频

Copyright 2016(C)www.gdo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东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电话:0759-238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