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文件精神和《广东海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校研究生〔202612号)的规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线下(现场)考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选拔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

(二)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明,按照党和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三)回避制度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招生学院和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督工作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军

副组长:李育芳、张玉强

员:曾艳芳、陈涛、陈士银、鄢波、邓岩、温明明

(二)资格审查小组

杜军、张玉强、陈涛、马进杰

(三)综合考核小组

由不少于5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综合考核小组设秘书2名,1人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1人负责候考室和候考考生的管理。

(四)招生监督小组

长:曾艳芳

员:李志勇、周华、黄伟庆、侯晓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页上按照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方式分类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请于202643015:00-5824: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信息是否有误),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每场开考前均由监考人员查验,与考试无关的物件如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等禁止带入考试现场。

五、招生计划

海洋经济与综合治理学位点招生计划(暂定)如下表:

学科

招生计划(暂定)

备注(定向生比例)

海洋经济与综合治理

待定

不超过招生指标20%

六、招生考试安排

(一)日程安排

项目

时间

地点

报到

2026598:00-900

湖光校区博文楼C207

专业素质笔试

2026599:30-11:30

湖光校区博文楼C207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

20265915:00-18:00

湖光校区博文楼C206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含笔试、面试)均采用线下(现场)考试

1.专业素质笔试

主要考察考生对海洋经济与综合治理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专业课笔试科目(一门):

《海洋经济与综合治理》,笔试120分钟。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两门):

《海洋经济学》《海洋综合管理》

加试成绩不计入专业素质笔试总分,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

综合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考生逐个进行线下(现场)面试并进行书面记录。线下(现场)面试须由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拟录取

1.按照专业素质笔试成绩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出综合考核成绩。

2.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组织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招生计划指标内按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招收定向就业生不超过当年招生名额的20%录取时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调整。

3.进入拟录取名单排序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意向者方可确定为拟录取,未达成双向选择意向者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后,学院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5.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未参加综合考核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个人违纪违规信息;

6)违反教育部等相关考试规定。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体检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门诊部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一栏向社会公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公示的信息如下:

(一)本工作方案。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三)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会及时给予公开。

九、其他

(一)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59-8218794

学院监督电话:0759-8218796

(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我校湖光校区。

(三)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交通、住宿规划,注意出行安全,做好个人防护。

(四)本方案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本方案内容与上级相关文件有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管理学院    

202657日